作者:苏绚慧
有时,我很想去闯一闯,看看自己的能耐。
但是我又担心,怕这种选择太冲动,太不实际,没有顾虑到工作赚钱最重要,而且没有什么比有一份稳定工作更有保障。
如果,我为了证明自己可以实现想要的人生,为了实现想看见的自己,结果到头来却一事无成,那我一定会被当成“笑话”。
这种期待自己有所不同,又害怕自己一事无成的情绪,总是纠缠着我,来来去去在我脑海中摆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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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都曾在与我咨商的历程中告诉我,他们难以做出选择是因为无法确定哪种选择可以确保将来的美好结果。而所谓的美好结果,对大多数人而言就是能确保未来能获得主流价值认可的好结果:好的关系、好的成就、好的职位、好的学历、好的发展、好的成果。并且,这些好的结果能为他们带来成功,令他人欣羡或满意。
如果,我们做一个选择,没有承担非预期结果的勇气,也没有支持自己做出选择的魄力,那事实上我们就很难做出选择。因为我们只要“全好”的结果,而拒绝接受“非预期”结果的可能。
可是,这个现实的世界,并非总能如我们心意地进行及发展,我们能尽己之力,却不能控制世界及他人,一旦我们要求这世界都能尽如我意时,就是进入一个不合理的期待,不仅会让我们自己经历难以控制环境(包括他人)的焦虑感,更可能使我们强迫性的要求人、事、物,照着我们的规画及意念进行。
即便因极度焦虑而强迫性地控制外在环境及他人,要想所有情况都照我的意图及规画实现,仍然非常困难。可能还是会有些许落差、失误或是非预期的阻碍或意外。
因此,能承担选择的后果,便是连这些落差、失误,及非预期的阻碍或意外,都一起承担。无论是什么处境,什么情况,因为都是选择后的代价,那么,就让自己面对、了解、经历、学习,妥善处理。
佛洛姆是世界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心理分析师、哲学家,以及人文主义者。佛洛姆表示,在一个以“拥有”为取向的社会里,人往往会以为,不论是人或是物,都是可占为己有的东西。一个人的幸福感,因此建构于能拥有“某某人”,或是占有、赢得物品,尤其在占有和赢得更多的物品之上。
佛洛姆指出,这个以“拥有”为中心的社会是不健康的,因为这幸福感将随着失去某人或在无法占有想要的物品时消失。人往往也因此而陷落,甚至精神崩溃。
在佛洛姆的观点里,他鼓励人为自我存在的实现付出行动。但是,如果建立在获得更多“拥有”的目的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将充满敌对,因为人们以为,只有在超越他人,拥有比别人更多、更好的事物时,才能得到无穷尽的幸福。
这是一个谬思。
只建立在“拥有”目的上的幸福人生,其实是将人逼到不断竞争、努力,获取更多,再更多的路上。但是,一旦遇到失去、跌落、挫败的状况,我们却不懂视之为一种同样正常的人生经验,反而因此贬抑自己、否定自己,然后懊悔、焦虑、羞愧、忧郁、沮丧,并加深自己是一个“失败者”的印记,并更加恐惧下一次的失误。
为了避免下一次的失败及挫折,人们因此拒绝尝试任何体验,也拒绝为自己做出选择。因为在所有“选择”中,都包含“失去”及“落空”的可能。于是,如果无法确定结果是我所期待的,那么我宁愿不去尝试、不去经历。“选择”也变得不必要。
有“选择”就有承担。但是人们为了避免承担选择后的代价或是责任,便会抛弃个体自由意识的选择自由。
人往往有一种倾向,这也是幼稚心智未转化的现象,就是:我要做我想要的选择,但是我希望他人来为我承担代价与后果。
这种拒绝为生命的选择承担压力及责任,不仅容易使自己听命于他人,让别人来负责我的生命责任,还容易让自己陷于不满及委屈中(他人对我的安排总不如我意)。
这个现实的世界,没有人会一直为了满足我们的想要及需要,而始终存在、始终供应,并负责满足。那只是一个小孩子对父母是万能且强大的想象所投射而出的需求幻想。
人在成长为真实自我的过程中,势必会有与他人期待不同的时候。也可能和主流认同的价值相违背。如果我们只关注如何达成外在环境的要求,那么我们的内心真实声音,就很容易被消音,也会越来越微弱。如此,内心支持自己的力量也就无法强壮起来。当面临必须要有所选择的时刻,我们便会因为内在的软弱无力及巨大的不安及恐惧而背弃自己的声音,“选择”顺应外界。
然而,就算我们顺应了外界,认同他人的意见及价值观,这也仍是一种“选择”。这一份选择也是出于自己的意念。那么,这份选择的后果便仍是自己需要承担的。而不应该成为在委屈不满时,怪罪他人的借口。
所有的决定不论是顺应他人或尊重自己,不论是保守不动或是冒险突破,不论是向左向右,你都做了“选择”。所以没有什么情况,能让我们完完全全将责任归咎于他人。
如果回避了面对自己的选择,否认自己也有需要负责的部分,我们便会进入“受害者模式”,一直寻找我们可以控诉及怪罪的对象,进而把自己需负责的部分掩藏及合理化,把自己“正确化”及“无辜化”。
这种否认自己有选择权的认知,能让我们一直处于“不需为自己生命负责任”的位置上,只要我们重复声明:“当初都是你要我……”“当初都是你说……我才……”“当初我没有想太多,都是听你的……”放弃为自己思考,回避为自己的选择负起责任,一旦有所不满或不符合期待,我们势必会找到代罪羔羊,来指责及控诉。
可想而知,我们的生命中会充满混乱的情绪纠结,在相互控诉及指责中乌烟瘴气,也进入一种各说各有理,却无法对焦的不良互动中。
生命的方向,是要让我们学会如何做选择,有益于自己,成就自己,而不是找到他人来怪罪及负责。
我们无法如此要求他人,来背负我们的生命责任;如同他人无法要求我们,来背负他的生命责任。当你一厢情愿地想解救他人的生命处境,在这段关系中,恐怕已进入“拯救情结”的漩涡。
拯救者,以为自己是超人、是强者,可以拯救人避免失落及痛苦的生命处境,而忽略自己的有限性及不可承担之处。不仅混乱了人我关系的界线,也漠视了对方的能力及自我责任,自顾自地认为自己有责任让对方开心及满足。
然而,不出多久,“拯救情结”就会让关系更加混乱,情感纠结拉扯,还有理不清的沉重压力,累积到最后会是茫然不知该如何的无助感及疲惫感。
所以,没有人真的可以为另一个人的生命负起全责。当一个人倾向否认自己有所选择时,也回避了自己对生命处境的选择责任,没有人可以始终存在,为其背负罪魁祸首的罪名。